1.做好敦親睦鄰工作,平日即與鄰居建立交情,最好與住戶簽訂「分管協定」或「約定專用」許可。 2.使用頂樓平台前應先與住戶溝通,並主動整理平台公共設施部分,如因使用公設而另支出費用,亦需自行負擔。 3.頂加違建不得新建、增建、改建或修建。 4.若需修繕,需獲得全體住戶1/2以上住戶簽名同意;修繕面積也不得超過1/2。 5.最好將修繕前、中、後情形拍照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