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看穿都更X合建契約陷阱】缺乏選配原則,地主只能被迫抽籤決定?「優先選屋權利」宜表明於事業計畫上

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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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非合建:有分「同意戶」與「不同意戶」,自然分成「有跟建商簽約」與「沒跟建商簽約、被迫整合進來」等兩大塊。所以,建商跟同意戶所簽的契約,並不能「限制」沒跟建商簽約的另一群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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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以這次「新北市土城區某都更案」做為案例分享,希望地主們在參與都更時能更加謹慎注意相關「程序貓膩」,以保障自己的權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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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影音→https://youtu.be/9u58aJRTK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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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字稿→https://reurl.cc/65QR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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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原稿出處→不動產律師暨審約專家蔡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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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主持、潤稿→東龍不動產專任委託部經理陳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