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祖厝危老改建,我爸變受害地主真實歷程...王牌房仲也踩坑:危老10大血淚教訓「沒拿到它千萬別搬家」
2023/05/02
2020年,本書作者陳泰源的父母親與黑心建商爆出合建糾紛,想到阿公留下來的祖產被侵吞,家裏至少損失上億,父親因此嚴重憂鬱,暴瘦5公斤。陳泰源原以為有房仲背景的他,照理說比一般人更了解不動產相關法規,沒想到老屋改建學問如此之大,稍有一個環節疏漏,就讓家裡和建商打了好幾年官司。陳泰源因而決定到「跨足建商領域的仲介公司」上班,力求看穿建商暗黑手法,並揭露黑心建商危老改建的操弄手法,避免下一個受害者出現。
【文/ 陳泰源】
2014年某日,#寶吉第建設 派代表前來拜訪我父母,試圖說服他們參與合建,我爸媽認為,位在台北市松山區饒河街的祖厝屋齡已舊,加上年紀漸長不想再爬樓梯,於是同意並與之簽定契約。
陷阱一、沒落日條款 成萬年合約
由於契約裡面沒有訂立「有效期限」,導致寶吉第後來因一屋二賣、宣布倒閉之後,我父母只能接受由本案的共同起造人 #卓家雄 來承接,完全不須再次經過地主簽名同意,無法挑選別家建商。
又因為合約裡沒有載明「違約條款」,才讓建商可以不按照契約來規劃房子,結果車位由平面車位變機械車位,店面的面寬也被縮窄。
陷阱二、未載明違約與罰則 種下禍根
2017年5月10日,政府為了加速全國老屋更新,頒布「危老條例」,以提高容積為誘因,鼓勵擁有老屋的地主們早日加入重建行列。
2018年7月13日,寶吉第建設於基隆推案搞一屋多賣,隨之宣布倒閉以防消費者求償,之後合建案便由卓家雄成立的新建商「#大家地產」接手。然而,寶吉第仍在時,卓家雄本來就是松山饒河合建案的起造人之一。
後來,卓家雄曾拿一份契約要我爸爸「重簽」,內容看來跟原契約有9成相似,但仍有些不同,我爸爸堅持審閱後再說,回家仔細看才發現裡面竟有一條「地主同意建商拿『地主的土地』去融資周轉用」,於是回覆建商:沿用原契約即可。
陷阱三、舊案不適用危老條例 無容積獎勵
萬一我爸爸簽字了,未來若變成爛尾樓,建商宣布倒閉,建商的負債都將由我爸媽扛起,屆時他們倆老可能會覺得愧對祖先,因打擊過大而想不開吧?
這份黑心契約,有建商當時用鉛筆、很輕地寫了一些註解;看來,存心要做壞事的人,做事都格外謹慎,懂得用鉛筆,而且還刻意輕描淡寫以確保日後字跡能夠淡化。如今,我爸爸已經將其裱框起來留念。
危老條例頒布1年後,我父母數次詢問建商:「為什麼不能申請危老容積獎勵?」建商的說法始終是:「本案是2014年的合建案,無法適用」。我爸媽聽來覺得怪,但又好像有點道理(類似新法不朔及既往的概念),他們除了姑且相信,也後悔為何沒有藉故拖到危老條例實施後再簽約。
之後,建商便急著要我父母帶著2014年的合建契約及權狀去信託,我爸媽以為「信託」的意思是,要做出承諾、當個守信用的人,也就答應了。
陷阱四、信託文字藏玄機 一般人難察覺
契約並無明定,我爸媽最終房子可分到幾戶、哪個戶別屬於地主的?當時建案仍在規劃中,到底是幾房產品?總樓高幾層?單層共幾戶?八字都還沒一撇,此時若信託,將來發生爭議,信託銀行也只能保持中立,待雙方互告後,依判決結果來分配。
信託當時,有將一張「代刻印章授權書」放進信託裡,其授權內容寫得琳瑯滿目,並在條放上一切、全部、所有跟本建案相關的申請、印章授權範圍不得限縮權限、地主不得異議等文字,對不是法律專業人士的一般民眾來說,很難察覺會有問題。
陷阱五、條件比別人好 要有保密條款
正因為「代刻印章授權書」裡有一切、全部、所有跟本建案相關的申請、印章授權範圍不得限縮權限、地主不得異議等文字描述,讓黑心建商可以無限上綱、擴大解釋「便章」的使用範圍。
建商還用話術哄騙我父母:「因為你的條件比隔壁地主好,我們建商很難對其他地主交代;加上這份對你比較有利的『補充協議』有『保密條款』,因此『一旦信託銀行知道了就會失效』。」我爸媽不疑有他,便沒將此附約放入信託。
陷阱六、將地主有利附件 排除信託外
房子興建長達數年,若不小心遺失,還是火災將正本燒毀,信託銀行又不知道建商與地主間的私下協議,最後只能按照條件較差、已信託進合約的內容執行分配,超級危險!切記,千萬不要相信「保密條款對象包括信託銀行」這種屁話!
從2018年信託一直到2019年底,建商都在規劃建案、申請建照,包括申請危老容積獎勵,期間,風平浪靜得詭異。
陷阱七、更改資料 收不到進度通知書
建案規劃過程,建商與市政府建管處之間,一定會有數次的公文往返,也就是跟建案有關的進度「通知書」。
我父母與建商鬧翻後,向建管處提出申請才發現,原來過去2年,「收件人屬名給地主」的建案進度通知書,包括通訊地址、電話、聯繫人等資料統統都是建商的聯絡方式!記得,若是案子連續好幾個月都沒消息,務必提高警覺並向市政府相關單位了解。
陷阱八、房子拆除 才能申請建照
信託之後,信託銀行變成了名義上的土地所有權人,於是,建商想拿地主的土地申請額外的容積獎勵,都可以背著地主進行;對於銀行來說,建商申請多出來的建坪,銀行也能多賺,自然也會同意。
2019年,建商通知我們搬家,我爸媽問:「能否選完屋再搬?」建商答:「拆除執照先下來才會核發建築執照,由於建照還沒核發,會跟設計圖的坪數有落差,所以你們先搬家,等我們把房子拆了,那時建照也下來了,再請你們來選屋。」我爸媽聽來覺得有理,於是配合及早搬出去租房並讓其拆屋。
拆除執照與建築執照可以、也應該「併件」申請!所謂「拆照比建照還早下來」的說法可能是真,也可以是黑心話術,唯有將房子拆了,對建商來說才算是吃下了定心丸。
再次強調,記得,程序該是這樣:先選屋➡再信託➡最後才可以搬家。千萬別像我父母:先信託(建案進行,回不了頭)➡搬家房子被拆(搬不回去了)➡最後選屋(再來個「一個條文各自表述」、透過長年訴訟來凌遲地主)。
陷阱九、未先選屋 建好才發現不一樣
「建照執照」跟建築師規劃的「設計圖」在坪數上幾乎沒落差,就算有也僅是些微的,皆能事後用價金來找補,也就是說,「要等建照下來才能選屋」是百分百的黑心話術!實務上,地主應該在信託前就先選好屋,不該等到建照核發下來才選。
2020年1月20日,建商通知建照核發下來,地主可以選屋了!我爸媽開心地到建商辦公室,最後卻氣憤地離開,因為根本是「被選屋」,契約載明的「第一優先選屋、可找補換屋」都不算數,也才知道原本3棟舊透天厝(3間店面)打掉後,改為一棟全新的「松蔦青語」建案,竟然變成了4間小店面,而建商要分走一半共2間店面,明確違反契約寫的「維持原店面寬度」的約定。
此外,連契約寫好原本應該規劃單個價值約300萬元的平面車位,竟然都變成了價值約150萬元的機械車位!
我父親生氣地質問:「為何契約有寫『建築圖面須給地主簽認』,你們都沒有讓我們簽?」建商嗆:「我們是合建,本來就該以『什麼樣的房子比較好賣、賺比較多』的角度來設計。」
陷阱十、危老條例獎勵建商 與地主無關
縱然契約有寫一切有利地主的條件,可就是沒有違約條款,因此根本奈何不了建商,最終我爸媽只能透過民事訴訟來價金賠償。若是建商在判決下來之前進行脫產,官司縱然地主贏了,也沒用。幸好,在我爸媽的案件中,信託銀行有將爭議的房子保留下來,讓建商無法銷售變現,才使建商無法用脫產倒閉這招。
期間,建商隱瞞地主,從代理地主的信託銀行取得授權,拿地主的印章、土地、房子偷偷申請危老容積獎勵高達28%,也就是「地主的土地」所產生高達超過120以上建坪,全部被建商獨吞,等於被「免費稀釋」了至少10坪以上的精華區商三土地。
在媒體報導有危老建案取得容積獎勵的新聞後,我爸媽看到消息感到疑惑,因為新聞描述的地點很像自家土地所在,詢問建商,建商卻仍矢口否認說:「這不是我們的基地」,直到紙包不住火了才改口:「這是我們建商努力得來的,你們地主憑什麼分?」主張危老條例所獎勵的對象是建商,與地主無關……
以上,就是近年「黑心建商欺地主」的真實故事,願所有看到這則案例的地主們,都可以謹記我爸媽誤踩的10大陷阱,避免重蹈覆轍,讓自己也落入了圈套。
後記與進度
關於店面,後來建商基於輿論壓力,在「寬度」上妥協了,卻被建商故意設計成外寬裡窄、深度沒有等齊的店面,因為建商把他們所屬店面的樓梯,占據到了我家店面的一部分,變成一個非常畸形,裡頭只能當作倉庫、無法營業使用的空間。
我們與建商的官司打了3年多,在2022年5月獲得民事訴訟1審判決勝訴,但建商再次提起訴訟,寫這本書時正在進行2審中,律師判斷官司可能還要進行3~5年。此外,「松蔦青語」使用執照已於2023年2月9日核發下來,也就是建商不須再補貼租金,我爸媽除了得自己付租金在外面租屋,一邊還要花錢打官司,直到最終判決下來才能交屋入住……
雅虎奇摩房地產編輯部→https://reurl.cc/V8VN9Q
作者簡介_陳泰源
從業超過12年、有底氣只接專任約的超級房仲業務,號稱台北大直豪宅交易王。
2010年7月踏入不動產仲介買賣及租賃業至今,養成撰寫帶看日記的習慣,文字裡帶有同理心的敘述及真誠的建議,深受廣大讀者肯定。
本文摘自金尉出版《這個房仲太狠了!揭開買、賣、租屋秘辛,教你躲過黑心建商坑殺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