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囤房稅7月上路 北市單一自住房屋稅基分4年恢復
2024/03/12
〔記者何玉華/台北報導〕
中央修正房屋稅條例(囤房稅2.0),自今(113)年7月1日起施行,台北市政府原考量稅率公平,針對單一自住稅基折減50%的措施,將不再折減。但考量對納稅人的衝擊,研議分4年逐年恢復稅基,於2028年按法定優惠稅率1%課徵房屋稅;估計約21.2萬戶受影響,原享有單一自住稅基折減的納稅人,每年每戶約增加房屋稅稅額395元。
台北市財政局指出,囤房稅2.0通過之前,納稅人持有3戶住家以下都是以1.2%的稅率課徵房屋稅,但北市房價高,持有全國單一自住1戶2300萬元的房屋跟3戶2300萬元的房屋(財產價值共6900萬元),納稅能力並不相同,卻適用相同稅率1.2%,造成實質的垂直及水平不公平。
財政局進一步說明,2014年配合行政院財政健全方案,調整房屋標準單價達2.6倍,增加房屋稅額1.6倍,再加上台北市房屋實際買賣價格較其他縣市高,對單一自住與持有3戶的納稅人,會擴大因不同納稅量能均適用同一稅率的不公平。
因此,台北市自2017年起先,針對在北市持有1戶自住房屋者,將房屋稅稅基折減16%,相當於實質稅率1%。2020年為加強保障市民基本居住權益,再提高折減比率為50%,相當於實質稅率0.6%,以補當時法律將持有1戶、3戶都單一稅率1.2%規範的不足。
財政局表示,在房屋稅條例修正後,已明文規定全國單一自住的稅率為1%,但調降幅度未達北市現行的實質稅率0.6%,造成北市的單一自住納稅人的稅負增加,受影響約21.2萬戶。為保障市民居住權益,同時必須依法執行中央法律,經綜合考量後,研議分4年緩步恢復稅基,自2025年至2028年實質稅率0.7%、0.8%、0.9%、1%,不再折減,以減緩對市民的衝擊。
財政局表示,逐年緩步恢復稅基不再折減措施,必須經過台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召開會議討論,決議並經市府公告後始能實施。
資料來源: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604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