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5月起定型化契約不得明禁承租人申請補助

2023/04/02

為免房東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內政部出招了。內政部表示,鑑於近期政府為減輕承租人負擔陸續推出的租屋補貼政策遭部分出租人於租賃契約明文禁止,或以「調漲租金」或「提前終止租約」等不當手段限制或阻止承租人申請補助。

為保障承租人申請租金補貼權利,將於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新增「不得記載承租人不得申請租金補貼」。

內政部表示,本案因攸關租賃承租人權益,且 是為了保障承租人申請租金補貼的合法權益,防止出租人以不當手段限制或阻止承租人申請補助,是每年度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以健全租賃住宅市場發展重要政策的配套措施,更是落實居住正義重要事項,「具急迫性且情況特殊」,因此預告期僅20日。

換言之,最快5月起,房東即無法於定型化契約中要求房客不得申請租金補貼。

 

連結→https://ctee.com.tw/news/policy/837424.html

 

工商時報 傅沁怡 2023.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