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危老重建迷你化? 營建署澄清:比例極低

2022/09/16

對於今日媒體報導有關危老紙片屋議題,營建署表示,並非基地規模小即為紙片屋,該署研判基地面積小於100 平方公尺、建物面寬5公尺以下、樓高6層樓以上,且視覺上與週遭建物對照之下較易形成所謂紙片屋型態。


危老小基地個案比例低


營建署表示,截至111年8月底為止,全國共核准2,494件危老案,其中基地小於100 平方公尺、面寬小於5公尺且樓高6層以上者計有13件,比率約0.5%,分別位於臺北市7件、新北市4件、臺中市1件及臺南市1件;且這類型個案申請容積獎勵額度平均約20%,顯示此類建物樣態占整體危老重建總件數比例不高,開發強度有限。


內政部已修法 提升危老面積規模


考量危老條例目的係鼓勵危險建物加速重建,保障國民生命財產安全,立法原意無特別限制建築基地面積,但仍應符合建築法及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相關規定。為鼓勵危老重建基地擴大規模,內政部109年5月已修法放寬不限制合併鄰接基地面積,並新增大面積規模獎勵,近3年危老基地平均面積分別為109年度640平方公尺、110年度657平方公尺及111年度727平方公尺,已逐年穩定增加。


營建署表示已滾動檢討危老條例相關法規,如明定公有非公用土地及建築物,除已有合理利用計畫、或公有非公用土地面積達重建計畫土地面積50%以上者外,應一律參加危老重建,並排除土地法等公有財產管理規定的適用,將有助於鼓勵危老基地規模持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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