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最新售屋所得標準出爐 這6區調最多

2022/02/10

財政部近日發布「2021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針對不適用房地合一稅新制的交易案件,適度調增部分區域所得額標準1%至3%,以反映區域差異及市場行情,其中調增3%的區域,除新北市三重區外,皆位於台中市,分別為東區、南區、西區、中區及梧棲區,合計共6個行政區。

財政部說明,若民眾出售的房屋為2015年以前所取得,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適用舊制的財產交易所得申報課稅。若個人於2021年出售不適用房地合一稅新制的舊屋,國稅局將按本次發布的「2021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計算其所得稅,於今(2022)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全台高價住宅 維持17%所得稅率

財政部將本次所得計算標準,分為「高價住宅」與「其他舊制房屋」2大類,若民眾僅提供售屋成交價格,沒有成本證明,且房屋符合央行規定的「高價住宅」定義,民眾須依成交價格屬房屋收入部分,按17%所得率計稅,與去年相同。依財政部公布標準,凡是台北市成交金額達7,000萬元以上、新北市成交金額達6,000萬元以上、其他縣市成交金額達4,000萬元以上的房屋,即屬於「高價住宅」的課稅範疇。

在「其他舊制房屋」部分,若民眾無提供交易價格及成本資料,將按房屋評定現值的8%至48%列入綜合所得計稅。財政部表示,本次全台所得額標準最高的區域為台北市,依「台北市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評定作業要點」,經評定為高級住宅者,其所得額將依房屋評定現值的48%計算,其餘北市房屋則依43%的房屋評定現值計算所得額,2者均較去年提高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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