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空置房屋怎麼算房屋稅?使照登記用途是關鍵
2021/11/22
許多人名下持有多戶房屋,除作為收租、營業等用途外,也有部分為閒置未使用的房產。新竹縣稅務局表示,民眾常誤以為空置房屋應以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其實空置房屋應依照使用執照所登記的用途,徵收房屋稅。
新竹縣稅務局近日接獲民眾詢問,其名下空置未作使用的廠房空間,被稅捐機關以2%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想確認適用稅率是否正確?稅務局說明,房屋依照使用情形不同,分為自住住家用、非自住住家用、非住家非營業用及營業用等不同房屋稅率,且房屋無論是否有居住使用者,皆需課徵房屋稅。
空置房屋未領使照仍須繳納房屋稅
稅務局說明,若空置房屋的使用執照所載用途為辦公室、商場、店舖、工廠、倉庫、停車場、事務所等,屬非住家用,應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使用執照登載為集合宅、住家用、農舍等用途的空置房屋,才可適用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若空置房屋未領有使用執照,則應按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規範,以非自住或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提醒,房屋稅的課徵是按月計算稅額,若房屋使用情形發生變更,所有權人只要在變更當月15日以前,完成變更申報,該月份即可適用變更後的稅率;變更日期在16日以後者,則要等到下個月,才可適用變更後稅率。若納稅義務人未於變更使用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一旦被查獲或遭他人檢舉,除須補徵應納稅額外,還會被處以罰鍰,民眾須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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