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租金補貼每年400案出包? 北市府澄清
2021/10/14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近日在議會質詢時指出,台北市租金補貼頻頻「搞烏龍」,不僅在近3年期間,每年都有多達400多件補貼有誤,更有個案隔了3年5個月,才被告知「資格不符」,遭追討補助金。對此台北市都發局澄清,台北市租金補貼自2007年至2021年8月,累計追繳租金補貼案件為521件,平均每年追繳案件為兩位數以下。
台北市都發局表示,全台租金補貼審查系統為內政部統一建置,該系統會於每年度租金補貼的受理申請審查期間,開放地方政府查核申請人的戶籍、財產、所得等資料。由於內政部租金補貼制度,主要是為協助房客租屋,因此申請案件僅須檢附租賃契約,毋須出租人同意書,加上實際審查時,地方政府可能受限於系統資訊或房客無主動吿知,導致無法及時得知個案資訊,故內政部在「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第22條中制定相關規範,以利地方政府事後針對資格不符的個案追討補貼。
追繳時間過晚 北市府:無法即時審核
據台北市都發局統計,北市租金補貼在辦理以來的15年期間,累計521案遭追繳租金補貼,平均每年追繳34.7案,占當年度核定案件1%以下,非議員所稱「每年400多件」。其中遭追繳租金補貼的案件,最常見情形依序為申請人死亡、經稅捐單位或房東通報無租賃事實、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於補貼期間持有住宅、申請人於核定後戶籍異動、申請人搬家逾期補約等,上述情事約占總追繳案件數近八成。
針對部分租金補貼案件停補追繳動作過慢的質疑,台北市都發局表示,是因為在非受理申請審查期間,地方政府無法藉由內政部建置的系統查詢相關資料,導致無法即時停補追繳;後續都發局將與中央共同研議改善方式,如全年度開放地方政府查詢租金補貼申請人的戶政、財稅最新資料,以利即時辦理停補作業,減少事後追繳溢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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