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房價漲建物高 中市府放寬北向日照檢討有利老城重建
2021/08/30
在房價高漲的時代,市區大樓越蓋越高,造成不少低樓層住戶的日照權受影響。內政部規定,2020年7月1日起,為強化保障居民日照權,新建或增建建築物高度超過21公尺部分,應檢討建築物所造成的日照陰影,鄰近住宅區或商業區的基地在冬至日有1小時以上的有效日照,住宅採光通風良好,有益身心。
中市都發局長黃文彬說,考量都市商業發展需求及都市老舊建築物須更新重建,放寬北向日照檢討方式,住宅區建築物於一定範圍內、高度小於21公尺者(約7樓)經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得免檢討。
台中市路都發局長黃文彬指出,維護民眾日照及健康權益,針對住宅區較嚴謹有效的日照檢討把關外,也考量地區商業區發展及中區老屋重建特色,放寬北向日照檢討方式。住宅區建物在一定範圍內、高度小於21公尺(約7樓)者經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得免檢討。
法界人士指出,如發現家裡的陽光被比鄰高樓大廈擋住時,住戶可以就現況,尋求保障自身權益。例如大樓即將完成,如主張住家旁的高樓興建完成將會影響住宅觀及日照,減損房屋價值,可請求重新審查或撤銷建築執照。
如民眾擔心未來周邊的土地蓋起高樓大廈,影響日照權時,可未雨綢繆,可事先與土地所有人約定保障日照權的契約,事後如影響到日照權時,可依據民法債務不履行相關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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