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三大稅法修正案 立院清倉

2021/05/10

財稅法案大清倉,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本周三、周四(12、13日)將排審《房屋稅條例》、《稅捐稽徵法》、《土地稅法》三大稅法修正案,力拚送出委員會。其中,房屋稅條例屬於打炒房一環,財政部擬限制現值10萬元以下免稅房屋適用,避免分割避稅。

 

而財政部房屋稅條例修法版本雖不涉囤房稅,但預料審查過程中朝野仍會針對囤房稅改革再度交鋒。

 

為照顧弱勢,現行房屋稅條例規定,住家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然而近年被房東濫用,有房東將名下房產分割小坪數「化整為零」,讓房屋現值低於10萬元門檻,藉此避稅。

 

財政部在這波打炒房修法中,對此祭出限制。根據財政部修法條文第15條,住家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適用免稅者,自然人限三戶以內,並排除法人適用。

 

朝野對房屋稅這項修法共識高,預料將順利通過初審。然而,同樣是規範在房屋稅條例中的囤房稅改革,財政部目前並無版本,但在野黨來勢洶洶,亟欲加重囤房稅率,各黨提出的非自住住家稅率最高達10%,在法條審查過程預料仍會經歷一番囤房稅攻防。

 

 

 

至於稅捐稽徵法修法,主要是提高重大逃漏稅刑事罰則,罰金從現行6萬元以下提高到500萬元以下,另針對情節重大者,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此外也調整滯納金加徵方式。

 

對於罰金提高,立委多支持財政部版本,不過也有時代力量黨團、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提案,是採漏稅額倍數來計算罰金。此外立委針對退稅請求權、稽徵機關裁量權等條文,都有提出大小不一的修正,堪稱是稅捐稽徵法立法以來最大規模的修正。

 

至於土地稅法則是因應大法官釋憲,非都市土地編定為交通用地,且核定為公共設施用地者,修法後可比照都市土地免徵土增稅。大法官在2019年7月做出779號解釋,要求財政部須在兩年內檢討修法,距離時限僅剩兩個月,本會期必須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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