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提高稅基制度取代囤房稅修法 助健全房市
2021/03/18
隨著「房地合一稅2.0」草案今送立院審議,外界期盼《囤房稅》能一併修正聲浪高漲;清大榮譽講座教授張金鶚表示,若囤房稅不能與房地合一稅2.0一起修法,政府抑制房價、打擊投機客的效果將大打折扣。惟台北大學不動產城鄉環境系教授彭建文則認為囤房稅對打擊短期炒作房價的投資客,效益有限,建議提高稅基制度取代囤房稅修法,對房市未來的健全發展更有幫助。
張金鶚指出,財政部說明暫緩推動「囤房稅」的二點理由:1是怕「傷及無辜」;2是怕「轉嫁租屋者」,他完全無法認同!首先,財政部積極推動的房地合一稅,更容易產生傷及無辜,尤其延長2年到5年期限,所以財政部才訂定許多「例外後門條款」。囤房稅多屋認定很明確,過去實施過程也沒有傷及無辜爭議。其次,囤房稅是長期持有稅,未必容易轉嫁。更進一步說,囤房稅能讓更多空屋釋出,供給增加,房市轉嫁更為困難!
惟有業者直言,內政部最新就單一所有權人住宅進行全國總歸戶的統計,即發現持有4房以上者,坐擁全台超過10%住宅,其中又以法人大戶囤房現象更明顯,且統計結果還顯示,法人短期買賣行為頻繁,特別是大資本、沒得商量的保險公司、金融相關機構,但實施囤房稅,不可能出現某些人口中「透過增加持有成本,迫使囤屋者降價出售」,達到平抑房價可能性。
彭建文認為,中央可能擔憂兩帖藥方一起下,成了房市「猛藥」,自住客、投機客全打趴,萬一連經濟都一起趴,恐怕會引發金融市場的危機,畢竟銀行不動產抵押動輒以千萬為單位,若政策「猛藥」太重,連帶影響銀行不動產抵押還款,非中央樂見。
既然兩個稅制無法同時修法,彭建文建議不妨將稅基提高,因為土地公告價值與市價差距太大,因此,若能以提高稅基制度取代囤房稅修法,對房市未來的健全發展更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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