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ut「青年安心住家補貼方式」

自99年3月5日起至99年4月16日止,政府為協助新婚或育有子女之青年家庭解決居住問題,提供租金補貼及前2年200萬房貸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每個青年家庭最可多享有2次補貼機會。
 「租金補貼方案」,預估將有15,000戶受惠;「前2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率補貼」,預估將會有10,000戶受惠。
 
 補貼方式及內容:
 (一)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3600元。
 (二)前2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率補貼。
 
 申請條件:
 (一)新婚租屋或育有子女租屋者,應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 20歲以上至40歲以下(未滿41歲)。
 2. 家庭成員無自有住宅。
 3. 家庭年收入在60%分位點以下。
 
 (二)新婚購屋或育有子女購屋者,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
 1. 20歲以上至40歲以下(未滿41歲)。
 2. 住宅狀況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家庭成員均無自用住宅。
 (2)僅擁有一戶住宅且該住宅於申請日前二年內購置並已辦理貸款之住宅,其他家庭成員無其他自有住宅。
 3. 家庭年收入在80%分位點以下。
 
 (三)育有子女換屋者,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
 1. 20歲以上至45歲以下(未滿46歲)。
 2. 家庭成員僅有一戶住宅,該住宅應符合「青年安心成家作業規定」之第17點第三項規定。
 3. 家庭年收入在80%分位點以下。
 
 (四)家庭收入資格
                 住宅補貼      租屋補貼
   北市、北縣轄市       223萬以下     163萬以下 
   高雄市、省轄市、北縣鄉鎮  166萬以下     117萬以下
   其他地區          149萬以下     108萬以下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及各大報紙資訊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