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書收費標準

賣方
  1. 身分證正本/戶口名簿/公司事項卡/抄錄表影本
  2. 土地所有權狀正本/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3. 銀行貸款最近一期利息繳款單及餘額證明
  4. 印鑑證明一份/公司事項卡/抄錄表正本
  5. 攜帶印鑑章用印/公司大小章

※清償債務時應取得之證件:

  1. 債務清償證明書一份(銀行、民間)
  2. 他項權利證明書一份(銀行、民間)
  3. 印鑑證明、身分證影印本(民間借款、債權人應提供之證件)
流程 1.簽約 2.用印 3.完稅 4.過戶、交屋
買方 【付第一期款】 
身分證 
印章
【付第二期款】 
印章 
戶口名簿
【付第三期款】 
繳契稅
【付尾款(貸款)】 
代償賣方貸款 
領新所有權狀 
結算代書費
賣方 收第一期款 
土地、建物權狀正本 
貸款餘額證明 
身分證、印章
收第二期款 
印鑑證明、印鑑章 
房屋、地價稅單 
戶口名簿
收第三期款 
繳增值稅
領尾款 
點交房地及鎖匙予買方 
結算各項費用 
(水電瓦斯管理費單據)
備註 權狀由代書保管 買方貸款申請 
雙方證件備齊代書辦理
買方對保手續完成 貸款由三方會同撥款 
買賣交易完成
 
應負擔費用
買方 賣方
費用名稱 金額 備註
簽約手續費 $1,000  
產權登記過戶費 
土地建物一筆一棟
$12,000 ※每增加一筆土地加收2,000元 
※每增加一筆主建物(權狀)加收6,000元 
※車位或公設加收3,000元 
※單筆土地買賣移轉8,000元,每加一筆加收2,000元
抵押設定費 $5,000 增加一筆加收1,000元
契稅 6% 依房屋現值
產權登記規費 0.10% 房屋現值+土地公告地價
印花稅費 0.10% 房屋現值+土地公告地價
抵押設定書狀登記費 0.10% 依設定金額
申請謄本、地價正名   依收據
火險   貸款(建物部分)
未到期工程受益費   北市停繳
交易資訊登錄費   3,000元
費用名稱 金額 備註
簽約手續費 $1,000  
抵押權塗銷費 $2,500 每增加一筆(棟)加收500元
土地增值稅 自用10%
一般20~40%
依漲價總額
房屋、地價稅   交屋前
水電、瓦斯、管理費   交屋前
到期工程受益費   以徵收欠繳部分
財產交易所得   依房屋現值按稅率併入綜合所得稅一起申報
※買方應於9月22日前遷入戶籍,並向稅捐處申請自用住宅,始可享受優惠稅率。 ※賣方於交屋前遷出戶籍及公司登記